李肇《国史补》中的" />
华雄可能就是一种喝酒的方式。
"烧酒"在唐朝广泛流传了。但没有说明烧酒的具体制法。
李肇《国史补》中的:“酒则有剑南之烧春”;
白居易《荔枝楼对酒》诗云:“荔枝新熟鸡冠色,烧酒初开琥珀香”。
唐朝房千里的《投荒杂录》和刘恂的《岭表录异记》讲述了其制法:就是直接加热的方式,而并不是蒸馏。这两本书所记载的大同小异,即"实酒满瓮,泥其上,以火烧方熟,不然不中饮"。
宋火迫酒在《北山酒经》叙述得较为详细,其过程是在酒瓮底侧部钻一孔,先塞住,酒入内后,加黄蜡少许,密闭酒瓮,置于一小屋内,用砖垫起酒瓮,底部放些木炭,点火后关闭小屋,使酒在文火加热的情况下放置七天。取出后,从底侧孔放出酒脚(混浊之物),然后供饮用。
煮酒的目的是为了更长时间地保藏酒,避免酒的酸败。唐代的烧酒和宋代的火迫酒都不是蒸馏酒,这种做法的目的是通过加热,促使酒的成熟、酯化增香,从而提高酒质。火迫酒的技术关键是文火缓慢加热,火力太猛,酒精都挥发了。火力太弱,又起不到上述所提的作用。从酒的质量来看,火迫酒胜于煮酒。
书中说此酒"耐停不损, 全胜于煮酒也"。
在蒸馏酒尚未出现时期,谷物酿造酒的统称黄酒,但颜色并不总是黄色的(明代有“三白酒”,是用白米、白曲和白水酿造而成的、酿造时间较短的酒,酒色混浊,呈白色)。在古代,酒的过滤技术并不成熟之时,酒是呈混浊状态的,当时称为“白酒”或浊酒。后来烧酒指的是蒸馏酒。明·李时珍《本草纲目·谷四·烧酒》:“烧酒非古法也。自元时始创其法……近时惟以糯米或粳米或黍或秫或大麦蒸熟,和麴酿瓮中七日,以甑蒸取。其清如水,味极浓烈,盖酒露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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