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里,大大小小三个娃一个女人,煮成糊糊给吃了。
所以刘长顺这么一个焦作理工的高材生,就这么被饿了好几天,差点被饿死。
说实话。
他现在都有点后悔,他后悔同学们把那吃死人尸体的野狗给想法子打死之后炖的肉,他居然没吃。
因为那个时。(本章未完!)
第266章 总座被绑架了
候还没饿。
吃人肉的狗,他吃着觉得恶心。
所以。
错过了那顿肉,他一直饿到了现在。
现在就算是乱葬岗上的野狗都少了,真少了。
就算有,白天也非常之机警的躲上山去了。
到晚上了才下乱葬岗去吃肉,如果乱葬岗没有肉吃,他们就会看看哪个快要死的饥民灾民,然后扑上去撕咬开脖子,又是一顿。
所以,就算是野狗,想打也很难能打到的。
在这片灾区。
最可怕的有时候除了人和饥饿以外还有野狗。
甚至你都不敢睡在街边。
有可能会被人捶死,有可能会被狗咬死,有可能饿死。
作为家里本来是富足人家,但是,家道中落后也是第一次经历饥饿,这一次经历让他刻骨铭心。
他现在感觉没有什么比饥饿更让人觉得可怕。
那种胃里面翻卷的感觉,那种烧心的酸水。
那种,眼冒金星的虚弱。
都让他觉得能吃上一碗玉米糊糊,哪怕是没有油没有盐,没有任何味道的玉米糊糊,也是一种享受。
所以他非常虔诚的,在路边,捡了两根棍子,在破衣服上擦擦当成筷子,居然就像吃大餐一样,吃完了这碗玉米糊糊。
“嘿,那边那个!”
分发粮食的人,哦,应该说是分发玉米糊糊的工作人员,突然冲着他喊了一声。
刘长顺赶紧站起来:“您叫我?”
“对!看你的样子,哪怕是快饿死了,都还有家教!
吃个玉米糊糊,不用手扒拉,而是找了根筷子!
原来家里是干什么的?”
刘长顺赶紧走过去,对于眼前这些能发玉米糊糊,让他们活命的人非常抱有敬意。
“老总,我是南方人,家里祖上本来有十几亩田的农民,后来母亲卖了家里的田供我上了大学。@精华\/书阁*首发更新~~
这不前几天学校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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