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量较不丰沛的地方,也能利用兽力,而有所贡献。另外,则有“高转筒车“的出现。地势较陡峻而无法别开水塘的地方,也能低水高送,有所开发。这是中国水车发展的第三阶段。元明之后,中国水车的发展便再没有多少特出的成就了。
由上之言可知,水车一物在中国农业发展中实有大贡献。它使农作所受的地形制约大为减轻,实现丘陵地和山坡地的开发。不仅用之于旱时汲水,低处积水时也可用之以排水。
今综合前人的研究,对照历来众多的农书,择取几项具代表性的水车做一简单的介绍,还望各位先达不吝赐教,给予教导及指正。
刮车 原文:
刮车,上水轮也。其轮高可五尺,辐头阔止六寸,如水陂下田,可用此具。先于岸侧掘成峻槽,与车辐同阔。然后立架安轮,轮辐半在槽内,其轮轴一端擐以铁钩木拐,一夫执而掉之,车轮随转,则众辐循槽刮水上岸溉田,便于车戽。
解 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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刮车之轮高五尺,轮辐宽到六寸。可用于水陂之田。
其方法为:先于岸侧挖成峻槽,而此峻槽和车轮同宽。然后立架安轮,轮轴的一半在峻槽之内,轮轴的一端穿以铁钩和木拐。使用时由一个人手执木拐而推转之,车轮就会被带动,而循着峻槽刮水上岸,灌溉田地。
此法必须在水与岸相差只有一、二尺时才可使用。若直接在湖旁使用,就更加地方便。如果有流水,就可以利用流水的冲力带动轮轴,就不必浪费人力和畜力了。
翻车 原文:
翻车,今人谓龙骨车也。《魏略》曰:「马钧居京都城内,有地可为园,无水以灌之,乃作翻车,令儿童转之而灌水。」自后汉灵帝使毕岚作翻车,设机引水,洒南北郊路,则翻车之制又起于毕岚矣。今农家用之溉田。其车之制,除压栏木及列槛椿外,车身用板作槽,长可二丈,阔则不等,或四寸至七寸;高约一尺。槽中架行道板一条,随槽阔狭,比槽板两头俱短一尺,用置大、小轮轴。同行道板上下通周,以龙骨板系其在上。大轴两边各带拐木四茎,置于岸上木架之间,人凭架上踏动拐木,则龙骨板随转,循环行板刮水上岸,此翻车之制。关楗颇多,必用木匠,可易成造,其起水之法,若岸高三丈有余,可用三车,中间小池,倒水上之,足救三丈已上高岸之田。凡临水地段,皆可置用,但田高则多费人力,如数家相传,计日趋工,俱可济旱。水具中机械巧捷惟此为最。
解 释:
翻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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