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今我们看到的“二王”的一些书法作品,比如王献之的《中秋帖》等,都不是真迹,而是米芾的临本。
然后他居然把临摹品归还给人家,将真迹据为己有。有时候,他还会将真品和临摹品同时拿给人家挑选,而原主往往会上当,误选了他的临摹品。
这是人干的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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