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实也就一个县的人口。
现在朝廷这边的要求是,满万户人口可以增设一个县,他们都希望能够增加人口,增设县乡。
冒辟疆提出的治台方略,移民、招商、开山、抚藩这几条,朱以海觉得最直接到位。
如今移民的规模慢慢降下来,成本在提升,转而加大商屯确实是不错的办法。
“朝廷可以出台政策,鼓励商屯,许他们到台湾承包土地垦荒种植,许他们种植甘蔗、棉花、烟草、茶叶、桑叶等,许他们自由招募雇工或是买奴种植,给予税赋等优惠。”
朱以海没有直接如冒襄提出的那样直接允许圈地商屯,而是跟采矿一样搞承包经营。
允许商民划地垦荒,但需要取得承包执照,以五年或十年为一期,到期可以续租,但垦荒的土地所有权仍是国有,而不是直接垦荒了就是自己的。
这是与民垦的区别,百姓垦荒的地,只要在其限额内就是自己所有,可以办理地契存档,一丁可垦百亩。
但商屯性质的,虽不限额,但商屯为承包租佃性质,没有所有权。但可以保证长租,甚至是优秀租佃权,以五年甚至十年为一期,只要地不荒,就不收回。
甚至新垦荒的商屯地,还可以前期租赋的减免。
这样做也是加个保险,防止台湾的地一下子全被圈占了,以后移民无地可有,豪强如果圈占了大部份的土地,是会有严重后遗症的,所以也不能只顾眼前,必须得放眼长远。
先来的移民,允许他们挑选好地垦荒,给的田额也高,一丁百亩,甚至女子,未成丁的男子也可以获得一定数量的田额。
如果他们能够耕的过来,那么一家能占有几百亩地,实行轮耕,新垦荒地产量虽低,也能有不错的产出。
后面的移民,肯定慢慢的就没有那么多地可垦,到时有田额也占不了那么多地,那也是必然。
就好比内地,尤其是在地稀人多的地方,许多百姓也就几亩地,甚至绝大多数一亩自己的地都没有,只能成为地主的佃户。
人人有地,人人都是自耕农,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,最终必然还是金字塔的结构,一二成的地主,占有七八成的土地,剩下八九成的百姓,却都只能是地主的佃户。
大乱过后,能够重新分配一些土地,缓解一些土地兼并,但不可能解决这个问题。
在强盛之时,对外开拓,征服新的土地,移民分地,也能让不少百姓获得新土地,成为新的地主或自耕农,但这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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