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一上午,他想起了自己都快忘记的从前,温柔慈爱的阿娘,憨厚沉默的阿爹,一家人日子虽不富裕,却很温馨。可好日子断送在秦军进城的那一天。他家刚好在秦赵俩军交战的地方。阿爹阿娘早早的把他藏进了瓦翁,这才躲过一劫。
等外面没了声音,他小心翼翼的爬出来,看到的是残破不堪的房屋里全都是横七竖八面目全非的人,他们都无半点生还的可能。黄土地也被染成猩红色。这画面让他发抖,血的腥气让差一点把黄胆都吐出来。他只记得自己浑身无力,在墙角找到了阿爹阿娘,可早已经断了气。也不知在父母身边跪了多久,时间漫长的好像没有尽头。
在这一片血腥中进来一个人,这个人把他带到一个地方,对他说:要想活下去,就必须拼尽全力。
后来,就是没完没了的训练,练的都是招招要人命的功夫。他是踏着同伴的尸体长大的。没办法,如果他不拼尽全力,死的就是自己。这个地方就是地狱,不,比地狱还可怕。这里最不缺的就是孩童,消耗的最快的也是孩童,每天都有孩童尸体被拉倒后山上随便丢弃,没多久,就会有凶恶的野狗围了过来。
整整十年,在他十五岁这一年,在一招就把另外一个同伴毙命后,他得到了认可,出师了。成为了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—公子承影。哪怕是作为杀手一个死士,他都为了不用过那地狱般的生活而感到开心。
他心甘情愿的做了五年的死士,为当初带他走的那个人解决了不少麻烦。季燕来当这是报恩。报那人当年的救命之恩。虽然自己没有让他救,而且,那人当年也不是出于好心搭救他。在他眼里,他们都是工具,杀人的工具。可事情就是这样,那个人救了自己,自己偏偏就活了下来。那么这个救命之恩自己得还。
季燕来无时无刻不想离开那个地方,五年之期到了。他要过自己的生活了。他都喜欢血腥,从来不喜欢。
心里想着这些年遭遇,一抬头就从窗户看见若水进进出出,她把头发包起来,衣袖也往上撸了起来,标准干活的模样。
“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一个家?”季燕来心里冒出这么一句话。
“瞧着不像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 ,倒像是娇小姐旁边的大丫头。庶务和家务样样都拿手。莫非是偷拿了主家钱财跑出来的丫头!”季燕来心里有些犯嘀咕。
一想到这些,他冒出的第一个念头是“要是真的是这样,自己会不会被连累”
季燕来笑了下,不管了。走一步看一步吧!要是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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