钱供李爱兵读完大学。李君作为大哥,更是比较可恶,脑袋一甩说:
“上那玩意儿啥用?光花钱,不赚钱。”
为此,李爱兵真真的哭了好几次。李臣把这些看在眼里,则在心里暗下一个决心,哪怕是杀人放火,也要把妹妹读大学的钱整出来。而也就在他为了妹妹的学费急得火烧屁股的时候,孙大炮找上了他……
我倒是不太想用一个毛头小子,一个军人来做爪子。但李臣这样一个人,还真适合做爪子。一来,当过兵的嘴严,二来他会用枪,三来,他有个妹妹……
所以,几经考量,我最终决定,用李臣来动手。而动手的时机,就在北方流火的八月里某一个清爽的夜晚。
根据孙大炮的调查,火车王有一个习惯,就是每周至少都会有一个晚上去当地的一家知名夜总会里玩通宵,目的是犒赏他手底下的小弟。而这时候,他基本上会选择在晚上十点多开车出门,一直玩到凌晨四五点钟,再由几个小弟护送着回家搂媳妇。而他回家的这个时间点,也是他平时小弟最少的时候。除了在家,这时候,也就是我们动手最好的时候。之所以我没选择让李臣入室枪杀火车王,因为火车王住的是别墅,监控狼狗什么的,实在难搞。
在动手那天,我照例没有跟去。在确认了火车王外出之后,李臣就一个人带着那把仿六四式手枪,去了火车王家门口外的隔离绿化带里藏了起来。悄无声息的藏着。一直到凌晨四点半,火车王才回来了,是被几个小弟开车回来的。在家门口,火车王在两个小弟的搀扶下下了车,刚走到门口准备开小门进院的时候,十米外的李臣,从绿化带里,打出了第一枪。这一枪,他并没有朝着人开,而是冲着天开的。这大概是他当武警兵的习惯。这一习惯,坦白的说,很容易打草惊蛇,如果火车王在听到枪响之后立马蹲下或者躲到车后面,李臣就再没机会动手了。但没想到的是,李臣的这一枪还真收到了奇效,当时扶着火车王的两个小弟当时就趴在了地上,做出了应有的回避动作,而早已经喝得东倒西歪的火车王,却在听到枪响之后,立马精神了。原来站都站不住的他,居然瞪大了眼睛直挺挺的立在了当场。也就在这个时候,李臣又连开了两枪,一枪打在火车王的胸口,一枪打在了火车王的脸上。火车王当场倒地毙命……
事后,我让孙大炮给了李臣十五万,足够他供他妹妹上大学,并且自己做点小生意的什么的。而李臣则对和孙大炮说:
“其实我开了四枪,但第四枪好像哑火了……”
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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