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义进行的。而且时间上只有48小时。可是犯人从被带回来到现在几乎没有说过一句话。要知道,能够破案的方式其实只有三种,供认,人证,物证。三者之中随便哪种方法都可以破案。可是现在看来,供认绝不可能。人证?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,如果有人证早就去报案了。至于物证,那起码也要先找到第一犯罪现场中才行。
供认,人证,物证三种方法都行不通,对手又是一个和警察打过交道的家伙,况且时间上还只有48小时审讯时间。无论怎么看,这都像是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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