邀请的。她在临海市中医院实习以来,每个月去沈氏集团一次,给沈千尘做针灸调理。今天她穿了一件浅粉色的雪纺连衣裙,头发散着,化了淡妆。她来的时候觉得自己今天打扮得还不错。
但现在,她看着聚光灯下的陈元良,手里的果汁杯在微微发抖。
她认识他快一年了。在电子厂的流水线上,他穿着蓝色的工服,低着头插电容,手笨得要命。在面馆里,他穿着黑布鞋,吃着酸辣面,额头冒汗。在医院的走廊里,他蹲下来给周姐正骨,三分钟治好了她的脖子。
她以为她了解他。
但今天,她突然发现——她不了解。或者说,她从来没有真正看过他。以前她看到的是他的本事、他的性格、他的好。但今天,她看到的是他自己——他的身体、他的脸、他的气质、他的存在本身。
她把果汁杯放在桌上,手指在杯壁上转来转去。心跳很快,快到她自己都觉得不正常。
旁边的同事碰了碰她的胳膊。“小蔓,你认识那个人?”
“嗯。”
“他是谁啊?长这么好看。”
苏小蔓没有回答。她看着陈元良,看着他坐在聚光灯下,背挺得很直,肩膀很宽,侧脸的线条干净利落。她突然想起在电子厂的时候,他每天中午坐在流水线上吃盒饭,吃得很快,很认真,一粒米都不剩。那时候她觉得他只是一个从农村来的、有点本事的、有点奇怪的年轻人。
现在她知道了。他不是奇怪。他是特别。
五
秦慕云坐在宴会厅的另一边,靠墙的位置。
她是被邀请的嘉宾。玄灵子的案子有一个受害者是沈氏集团的员工,沈千尘为了表示感谢,请她来参加庆典。她本来不想来的——她不喜欢这种场合,太多人、太多话、太多虚伪的笑容。但沈千尘亲自打了电话,她不好拒绝。
她今天穿了一件深蓝色的礼服——到膝盖的、利落的、方便行动的中裙。面料很挺括,没有多余的装饰,只在腰间系了一条银色的腰带。她的头发扎成马尾,露出耳朵和脖子,脖子上没有戴任何首饰。她来的时候觉得自己打扮得还行,不丢人。
聚光灯亮起来的时候,她正端着水杯喝水。
然后她看到了陈元良。
水杯在她手里停了。水从杯沿溢出来,滴在她的裙子上,她没有感觉到。
她想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。那是在玄灵养生馆,他穿着一件白色T恤和工装裤,脚上是一双黑布鞋,手指修长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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